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培养计划中最后的实践教学内容,是提升并检验学生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关键步骤。对培养学生在校对所学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知识向能力转化,理论向实践延伸”的要求,为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方案。
一、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
组长:刘德华
副组长:吴逸人、谭文武、梁志琼、何琪、郭伟光、聂小军、宗菡
成员:邹旭、胡相荣、叶颖蔚、廖红艺、汤淑娟、汪静、谢深圳、李凡、肖燕青、戴子豪、何国文、龚小妹、吴小东、王晓然、吴桂贤、陶小沙、龚智伟、独盼盼、罗攀生、尹晓婷、钟税针、许婧、曾康、陈鹏、胡娟、胡文秀、宗建军、张小红、胡晓荣、黄鹏生、康梅兰
由答辩委员会副组长和5位成员组建一个答辩小组,由组长主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二、日程安排
1.论文查重时间:4月30日-5月15日(第一次免费,查重率在25%以下方有资格答辩)
2.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5月15日-5月20日
3.论文原稿(5份)提交时间:5月15日-5月20日
4.第一次论文答辩时间:5月22日
5.第二次论文答辩时间:5月29日
6.论文成绩汇总(含指导老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答辩成绩):6月5日
7.论文材料整理时间(含毕业论文终稿,完成论文建档,提交论文通过名单和成绩,推荐出优秀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6月1日-6月10日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前期工作及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
2.已通过学位论文内审(查重);
3.已通过毕业审核;
4.已交清全部学费;
5.论文答辩第一次未通过者,论文经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可在5月26日前申请二次答辩,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年度不再组织答辩。第一次未进行答辩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第二次答辩。
二、答辩流程
1.各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答辩过程(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2.答辩者要求运用PPt技术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约1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学生答辩(约10分钟)。
三、答辩纪律
1.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必须服从答辩组老师的安排,遵守答辩现场纪律,不得喧哗、私下议论;
2.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到达答辩现场,遵守演讲及答问的时间规定;
3.答辩组教师提问,学生要认真记录,并在提问结束后现场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