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1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安全有序,8月14日,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的提示函》,作出如下通知

一、关于如期开学

中小学(含中职)按正常时间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我校老生8月28日、29日报到,30日上课,新生含专升本新生9月6日、7日报到)陆续错峰开学,对暂缓返校的学生,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线上教学服务。

二、关于返校要求

在赣师生开学 14 天前非必要不出省;旅居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未经允许非暑期留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省外师生开学返校时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返校旅途超过 48 小时的,到校后要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

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下车(机)后,尽量选择的士等接触面小的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走动,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在符合返校条件后再入校。

三、关于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外地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清洁,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具体措施:

1.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宿舍之间、教师公寓之间人与人之间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同宿舍之间严禁串门走动,严禁学生校外租房。

2.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组织前必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赣人员一律不允许参加。

3.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医护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

4.实行错峰用餐、分散用餐、规范用餐。食堂采取进出分离、间隔排队、用餐隔离的方式,倡导师生自带餐具。

四、关于应急准备

各地各校要立即激活本单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注意事项:

一、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1.谨慎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返校,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及时避开。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4.做好健康监测。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情况,视病情及时就医。

二、报到当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制定的分批报到安排到校报到。报到当日私家车不能进校门。特别提醒正常返校学生,尽量减少携带过多的生活物品,大件行李可邮寄至学校,随身携带轻便行李。

2.返校学生主动出示“一码一查”,在新余学生也需填写。“一码”是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高校版)健康二维码,“一查”是指个人旅行轨迹查询结果。

三、返校后注意事项

1.疫情解除前,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们在校园内安排好日常生活和学习,不出校门。学校食堂就餐采取分段错峰和分餐制,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用餐桌椅同向单人单座并保持间隔1.5米;学生宿舍不互相串门;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要少聚集,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外出用餐、不举办或参加集体性活动等。

2.遵守学校防疫管理规定,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每天保持适量运动。保持身心健康、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增强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

3.如自我感觉有心理不适和烦躁焦虑抑郁情绪,可通过我校心理咨询中心电话服务平台(心理热线电话:07906350191),进行免费预约咨询。

四、报到纪律

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如实报告涉及疫情防控的各项信息,是每位学生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将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暂不返校、暂缓返校学生擅自返校的,一律不准进校,由书面通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自行返回家庭居住所在地,并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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