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天工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江西工程学院天工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7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天工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且在册的2019-2021学年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评审依据
《江西工程学院天工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77号)
三、工作安排
(一)9月5日——9月15日,各教学院(部)组织评选并公示;
(二)9月16日——9月25日,学校审查材料、全校公示。
四、名额分配
一等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的2.5%进行名额分配,二等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的6%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各教学院(部)应成立天工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班级评选、上报各等项工作。
(二)学校天工奖学金是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严格按标准评审。各教学院(部)的天工奖学金评审细则必须建立在《江西工程学院天工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77号)基础之上,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四)如违返评审纪律,参照《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及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惩。
六、材料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评选完成后应形成评选报告(包括评选方案、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公示照片电子版;
(二)各类奖项申请表;
(三)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各项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2022—2023学年天工奖学金”命名,发送至邮箱:187176949@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余鹏辉
联系电话:0790-6335819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