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经济管理学院于在B栋教学楼401教室召开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工奖学金启动布置会议。本次会议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郑群哲主持,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沈晓娇、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徐秀娟、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邹莉及各班辅导员、班长参会。
会议伊始,郑群哲“宣读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天工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对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标准、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进行了讲解。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认真细致地审核材料,确保评审材料充分且有效,评审过程规范有据;要求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深思熟虑、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慎重地审查;评选过程要依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公示,严格把关、严格开展,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会上,沈晓娇强调,在我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把握好几点: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评审小组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在评审中准确地把握标准和条件。
二、在工作中,各班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不做人情,不徇私舞弊,按文件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三、各班级要将评审结果在班级宣传栏、信息栏等多个场合进行公示。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各班级要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对公示后的合理意见要及时采纳,对错误要及时纠正。
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平摊平分奖(助)学金的情况发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索要或挪用学生奖(助)学金。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获资助的学生,不得挥霍、滥用奖(助)学金,不得以获奖(助)学金为由请客送礼或对某人进行答谢。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八、认真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化解各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