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 经济管理学院召开严肃考风考纪、促进教育公平专项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考纪考风和诚信宣传教育,切实推动优良学风建设,认真学习考场纪律要求,加强诚信意识教育,塑造良好道德品质。2023年2月17日,经济管理学院在B栋401组织召开关于“严肃考风考纪、促进教育公平”工作会议,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郑群哲,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沈晓娇及学院全体教师参加本次会议。



郑群哲强调全体教师要紧密围绕立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开展教学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培育学生高尚品德、构建优良学风的重要工作,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常抓不懈,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将优良学风建设纳入人才培养和学生教育管理全过程;二是要加强教学内容和评价方法研究,加强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和评价;三是要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用教师的言传身教引领示范学生,使教师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沈晓娇指出,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老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监查工作,要维护考场纪律,关心学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学院副院长邹莉对此次考试工作进行了培训,指出监考老师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对监考老师的职责要求是:

1.监考老师需要在考试开始前十分钟到达考场,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2.在考生进考场时,对考生携带物品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将不必要或禁止携带的物品放置于指定位置;

3.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并对考生证件进行查看,核对考生身份防止替考;

4.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需要将手机静音,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得查看手机;

5.考试期间,监考老师需要严格观察考生,对考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警告;

6.如发现考生作弊,需要没收有关作弊工具并且在考场监考表上进行登记,在考试结束后交由学院处理;

7.在考试结束后,督促考生停笔,并组织考生在领取私人物品后有序退场,随后收集整理考卷,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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