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间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假期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信息。
3.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若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0790-6348009)并妥善处置
江西工程学院
2023 年4 月2 日